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四有”教师队伍,夯实本科教育基础地位,激励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致力于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2024年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评议工作中,增加教学能力考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1. 申报高教系列职称的教师。
2. 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资格的教师。
下列教师可不参加教学能力考评:近三年获贵州大学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教师;特聘岗位晋升教师。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30日周六08:30-18:30
2.地点:贵州大学西校区明俊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评方式
以说课+答辩方式进行,其中说课15分钟,答辩不超过10分钟。
四、考评要求及结果评定
考评围绕教学理念与课程思政、教学目标与学情分析、教学内容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与教学方案、以及教学效果与教学反思五个方面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评按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评价。评价结果为不及格者,取消本次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三级聘用评议推荐资格。
五、材料提交
请于11月28日中午12:00前提交说课PPT(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至邮箱to@gzu.edu.cn,并以“组别+序号+姓名+课程名称”命名,例“1组+2号+张山+《大学英语》”。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换。
六、组织与实施
教学考评由教师工作处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教师参评类别、所属学科进行分组(详见附件2)。每组评审成员由教师评委和学生评委共同组成。其中教师评委从我校教师教学专家库中抽选,涵盖不同学科领域,确保评审视角的全面性;学生评委由学生处组织遴选并推荐,确保评价的客观性。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皮老师,0851-83636703
唐老师,0851-83636705
贵州大学教师工作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