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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科
发布者:教师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3-07-05
      访问次数:481


1.负责起草、拟定有关学校师资工作的规定、文件、报告;

2.制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发展与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划与方案,引导教师做好职业规划,关注教师职业发展;

3.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进修、学历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等提出计划,组织实施,并作好其在学习、培训期间的相关工作;

4.负责出具本科室业务范围内的证明;

5.负责本科室文书档案的收集、登记、立卷与归档工作;

6.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创新子项目、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等出国留学项目的教师选派工作;

7.负责本科室目标考核任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阳老师   电话:8363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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