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教师申请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尚未进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且从事教学工作或拟受聘于高教系列岗位(已在教师职务岗位任职)的教师。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4月20日至4月28 日为“网报阶段”,请各单位通知申报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 www.jszg.edu.cn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并报名,选择“贵州大学”为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其中,在填写“任教学科”时,不得选择根目录学科(即学科大类),且必须选择最下一级目录的具体学科。如申请人员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5月5日至5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为“现场确认阶段”。请各申报人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基层单位审核人须在材料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各单位汇总的《2023年贵州大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见附件1)一份(含电子文档)报教师工作处职称科318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国外学历证书,还必须提供国内相关部门的认证材料)。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测试水平不作具体要求)。
(四)《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可在贵州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网址:http://gzgspx.gspxonline.com/)下载打印。
(五)《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2)。
(六)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系统上传格式须为JPG/JPEG 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用于证书制作,必须与本人提交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照片底板一致。
(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结论原件(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无法提供体检合格结论原件的,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见附件3)代替体检合格证明。
(八)教育教学能力证明(见附件4)一式一份(含电子文档),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辅导员由学生处)进行考核、出具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教育教学能力不作要求。
(九)聘用合同或聘用文件。
(十)申请人为港澳台居民的,须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地区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在现场确认时交至教师工作处职称科318室,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高校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须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再将开好的无犯罪证明交至教师工作处职称科318室。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须严格纪律、依法实施,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教师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复印件进行严格检查,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做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关系到广大教师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的重要条件之一,请各学院、校直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加强领导,严格执行认定程序和认定标准,以确保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三)注意事项
1.网报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4月28日。
2.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请人请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
3.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认定省份:贵州省。
5.认定机构:贵州省教育厅。
6.现场确认点名称:贵州大学。
7.任教学科:必须选择最下一级目录的具体学科,不得选择根目录学科(即学科大类)。
8.近期一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要求和提交到教师资格网上注册的照片一致。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皮业炜
联系电话:83636703
邮箱地址:twd@gzu.edu.cn
附件:请到校公文系统下载
贵州大学教师工作处
2023年4月18日